各学院:
为加强教学队伍建设,鼓励广大教师潜心教学,追求卓越教学成就,形成尊师重教、鼓励先进的良好氛围,根据《华南理工大学南光卓越教学奖(研究生)评选办法(试行)》(华南工研〔2017〕16号),经学院推荐、学校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,学校研究决定,确定2017年度南光卓越教学奖(研究生)3人: 建筑学院何镜堂、化学与化工学院李忠、电子与信息学院褚庆昕。现将名单予以公示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在公示期限内,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,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姓名;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。
2.公示时间:2017年6月30日至7月4日。
3.受理单位: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。
联系电话:87110730;电子邮箱:rqzheng@scut.edu.cn。
研究生院
2017年6月30日
无